補貼2億元!新疆出臺2024年家電促消費和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2024-06-24 22:32:31 來源: 天山網-新疆日報原創(chuàng)
天山網-新疆日報訊(記者黑宏偉報道)為進一步釋放消費潛能,提高經濟循環(huán)質量和水平,推動高質量耐用消費品更多進入居民生活,近日,自治區(qū)商務廳、自治區(qū)財政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f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2024年家電促消費和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治區(qū)本級財政和各地州市財政共拿出2億元補貼。
6月23日,“新疆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暨精智生活煥新節(jié)”活動正式啟動。天山網-新疆日報記者 黑宏偉 攝
活動時間是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產品購買時間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費券申領時間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費券使用時間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補貼對象為,在轄區(qū)內參與活動的經銷企業(yè)門店購置單價1000元及以上家電、電子產品的個人消費者。補貼產品范圍包含在中國能效或水效標識網備案且達到一級二級能效,具有統一的國標13位商品編碼的電視機、空調等家電類產品和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類產品。
《實施方案》規(guī)定對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和“購新”均給予補貼。
對參與“以舊換新”購買家電的個人消費者,依據家電產品發(fā)票價格,按照每件家電300—1000元分檔補貼消費券,每張消費券面額100元。
對參與購買新家電的個人消費者,依據家電產品發(fā)票價格,按照每件家電200—500元分檔補貼消費券,每張消費券面額100元。
對參與“以舊換新”購買電子產品的消費者,依據電子產品發(fā)票價格,按照每件電子產品400—1000元分檔補貼消費券,每張消費券面額100元。
對參與購買新電子產品的消費者,依據電子產品發(fā)票價格,按照每件電子產品200—800元分檔補貼消費券,每張消費券面額100元。
消費券補貼資金由自治區(qū)本級財政和各地州市財政各承擔50%,其中:自治區(qū)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1億元,5000萬元用于補貼購買新家電的消費者,5000萬元用于補貼家電“以舊換新”的消費者,實行限額管理,先購先補、補完即止。